工伤赔偿中的企业责任是新“共同基金会议”的轴心
Fraternidad-Muprespa 本周四举行了新一期的“互助会议”周期,这是一个专门会议的技术和实践空间,旨在解决与福利管理和社会保障法规相关的公司和专业人士感兴趣的问题。
这次网络研讨会的标题是 《企业责任申报的法理分析》它是基于对法院所收到的不同情况以及围绕法院颁布的判例进行的分析。
本次会议共有 300 余人参加,由 西尔维娅·贝拉给演讲者让路的Fraternidad-Muprespa通讯部总监, 比阿特丽斯·罗德里格斯·帕蒂尼奥,Mutua 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她毕业于卡斯蒂利亚-拉曼恰大学法学专业,并获得劳动法律咨询硕士学位,在 2018 年加入 Fraternidad-Muprespa 之前,她作为专门从事劳动法律咨询的律师执业了十多年。
罗德里格斯-帕蒂尼奥首先根据《普通社会保障法》第 167 条分析了与福利自动原则相关的从属、登记、取消和缴款方面的企业责任框架,并强调,不登记或不缴纳缴款本身并不会使工人得不到工伤事故的保护。然而,有必要确定谁最终必须承担所支付福利的成本。
缺乏注册、缺乏贡献和定价过低
网络研讨会的主要内容之一致力于分析三种类型的企业违规行为: 缺乏分泌物, 这 没有报价和 定价过低。
通过不同的裁决,发言人解释说,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后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缺乏排放的情况下,确定何时开始提供服务、何时发生事故以及何时发生排放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关于报价透支,他指出 并非每次不付款都会自动产生企业责任,但必须评估其持续时间、连续性以及事故发生时存在的情况等方面。它还解决了报价不足的情况,将其与完全没有报价区分开来。
责任范围、预付福利金以及重复权和处方权
另一个核心方面是宣布后的企业责任范围。根据最高法院的不同裁决,罗德里格斯-帕蒂尼奥解释说,这可能包括医疗保健、暂时残疾或某些永久残疾福利等概念,具体取决于不遵守规定的特征。
他还强调需要区分互助社预付福利金以及其成本的最终分配。 “共同基金预期受益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在宣布企业责任时必须明确承担该受益。”.
会议还讨论了重复权,分析当存在企业责任时,共同基金如何收回预付款。在此背景下,Rodríguez-Patiño 强调了证明公司破产以便附属担保能够运作的重要性。
最后他解释了恢复行动的时效期限,特别是最高法院对共同基金早期福利索赔适用的五年期限。
最后,Beatriz Rodríguez-Patiño 坚持认为“每个违规行为都需要单独分析,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现有证据”.
会议以提问时间结束,发言者回答了有关事故当天的解除通知、缴款透支的影响以及当责任公司破产时共同基金垫付金额的追回等不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