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统一翻案上诉要决定的问题是,确定是否适当增加受益人的孤儿福利百分比,该受益人是母亲的孤儿,其父亲因在大约九年里对女儿的需要不感兴趣或不满足女儿的需要而被剥夺了亲权,并且没有领取寡妇养恤金。
原告的监护人因并发情况要求增加孤儿的养老金,声称她的情况与绝对孤儿的情况相当,但国家社会保障研究所(INSS)否认了这一要求,声称父亲还活着。
巴塞罗那第三社会法院的下级法院裁决维持了他的主张,并承认按照请求的金额增加福利金。然而,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社会法庭2018年12月13日的上诉裁决维持了INSS的上诉,撤销了上诉裁决并驳回了诉讼请求。推理认为,通过对适用法规进行字面和系统解释,只有在绝对孤儿身份的情况下才可能用寡妇养老金增加孤儿福利,因此,由于父亲还活着,因此不适用。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与为了增加孤儿养老金而设立的绝对孤儿养老金的情况类似,其鳏寡养老金的比例不为活着的父亲所承认。考虑到《社会保障福利条例》第 38.2 条考虑了加泰罗尼亚 TSJ 所声称的绝对孤儿身份的要求,但也存在与本案类似的情况,因为由于缺乏对女儿需求的关注,最终判决剥夺了孤儿的父母权力,从而导致了与绝对孤儿身份相当的需要状态。
失败的:最高法院增加了孤儿的福利,维持了其监护人提出的上诉,并撤销了加泰罗尼亚 TSJ 的判决。并宣布巴塞罗那第 33 号社会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