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原则上诉中提出的问题集中于确定支付因普通疾病而产生的临时伤残补贴(IT)的共同基金是否有权偿还在承认工人完全永久伤残(IPT)生效之日期间支付的费用。
最高法院社会法庭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发布裁决,澄清工人在暂时残疾情况下同时正在处理永久残疾期间收到的福利金额属于不当福利,导致该期间收到的金额退还给共同基金。 《社会保障普通法》第 55 条规定: “工人和其他不当领取社会保障福利的人将有义务偿还其金额。“该句子提醒我们,该法第 163 条规定,当养老金与同一受益人一致时,养老金之间不相容,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这两种养老金。
当国家社会保障局(INSS)启动永久残疾启动程序时,互助基金有权停止负责支付福利,INSS将成为支付主体,前提是残疾不是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如果是因工伤事故衍生的,互助保险公司必须继续支付相应的赔付。
失败的:我们的高等法院裁定支持互助公司提出的统一原则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