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对侵犯数字断开权的赔偿,因为该权利不具有基本权利的性质,并批准下级法院的裁决,确定不宜对侵犯数字断开权的行为给予赔偿。
社会法院编号:由于这种情况,该工人患有精神疾病,导致他因常见疾病而休病假。 索赔部分得到维持,雇佣关系被宣告终止。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周工作40小时,上午8:30至下午5:30。并有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此外,如果公司认为可以满足商业需求,还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之外加班。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3月20日起,员工开始以远程办公方式提供服务,公司自2021年6月15日起向全体员工发出声明,告知他们即将实施工时记录。
根据下级法院的裁决,该员工在 2020 年期间总共发送了 10,971 封电子邮件,其中部分邮件是在周末以及有时在下午 5:00 至下午 5:00 之间发送的。和晚上 10:00
在其辩护中,该公司在法庭上声称自己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并补充说 IT 的情况并非源于专业意外事件。它还指出,没有经过证实的道德骚扰或商业行为损害了工人的身体或道德完整性。
该工人根据审判中证实的事实,于2021年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他在出具的报告中确认,该公司没有工作时间记录,也没有进行心理社会风险评估……要求公司制定内部政策,保障数字断网权。
无论是在该实例中还是在 TSJ 中,人们都认识到,过度的工作量导致了工人尚未康复的疾病的发展。然而,两家法院均认定基本权利并未受到侵犯,因此所要求的 12 万欧元额外赔偿不适用。他们认为,数字断开权并未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纳入我们的宪法,因为它作为“社会和经济政策指导原则”的一部分出现在 EC 第 40.2 条中,尽管它在欧盟法律中得到了承认(《基本权利宪章》第 31.2 条)。
更重要的是,该工人没有告知公司他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病理诊断为普通疾病,非职业意外事故,已接受治疗,也没有提出任何关于改变意外事故的索赔。因此,法院不能支持原告的主张,并排除任何侵犯隐私权的可能性,因为不存在旨在伤害工人的公司行为。同样,巴塞罗那第八社会法院也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因此有理由撤销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