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建筑产品营销法规更新
确保建筑产品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以及工人和用户的安全,有必要确保一些服务提供商,例如物流服务提供商、在线市场和提供中介服务的代理商,不会助长其他经济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因此,相关规定也有必要适用于这些服务以及提供这些服务的人。
因此,自2025年1月7日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至第七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和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以及附件一、二、三于1月7日生效, 2025. 四、七、九和 法规(欧盟)2024/3110。 该法规制定了建筑产品营销的统一规则,并废除了在内部市场背景下通过的法规 (EU) 305/2011,以统一建筑产品的营销条件并消除成员国之间这些产品的贸易障碍。
其余文章将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但第 92 条除外,该条自 2027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