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临马德里高等法院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做出的一项裁决,上诉编号为 74/2023,其中工人要求将工作时间减少三分之一,具体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每天 5 小时 20 分钟,固定早班时间为上午 8:30 至下午 1:50。照顾她的婆婆,她是一位 74 岁的妇女,无法照顾自己,目前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照顾她。
该工人向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提出了要求,但遭到拒绝,因为提供的文件不符合受保护的情况。该公司声称,要求减少工作时间的人不被视为受抚养人。社会法院编号:
该公司不同意下级法院发布的司法决议,并以多种理由提出上诉,要求对下级法院的裁决进行复审,但 TSJ 考虑的是该裁决存在不一致之处。 额外的小,在该工人的请愿书中,她没有说明她要求减少工作时间的时间长度,劳工法庭维持了她的要求,期限至少为两年。
马德里 TSJ 规定,公司不能声称,在承认工人的权利时,无论是 34.8 还是 37.6 ET,它开始分析他或她如何与他或她的配偶或伴侣,或者在适当的情况下,与家庭中的其他人(祖父母)一起组织对孩子或家庭成员的照顾。它将允许公司,正如权威司法原则所指出的那样,干涉已婚夫妇和夫妻的私生活,将其变成一种共同责任的监护人(也暗示社会法院不应被允许这样做)。显然,这并不能阻止另一方父母在协调与申请工人的工作相一致的条款方面的困难,而后者会指控后者证明其权利的合理性。
失败的:有必要维持上诉,部分原因是为了从上诉判决的裁决中删除“至少两年”的短语,确认其其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