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费用补偿

适用法规

4 月 16 日的 TIN 971/2009 号命令规定了因职业风险而导致的医疗保健情况下的交通费用补偿。

社会保障大臣 2009 年 10 月 21 日决议,发布指示,对因职业风险和参加体检或评估而导致的医疗保健情况下的交通费用进行补偿。

有权获得赔偿的费用

  • 对于专业突发事件:因接受任何类型的医疗保健而旅行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前提是该交通费用是通过互惠基金先前授权的交通方式进行的。
  • 对于常见的突发事件:仅支付互惠基金要求的出庭检查和后续咨询时产生的交通费用,前提是这些交通费用是使用互惠基金事先授权的交通工具进行的。

您还有权根据国家社会保障机构 (INSS) 的要求获得因出席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的赔偿。

有权获得赔偿的授权运输工具

  •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否则始终 集体公共交通将被理解为授权的交通方式。(出租车除外)。
  • 使用出租车的授权必须始终在旅行之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说明。.
  • 需要乘坐火车、飞机或轮船的省际旅行也需要明确的书面授权,并且需要获得以最经济的价格乘坐经济舱旅行的授权。
  • 私家车的使用:
    • 在居住地以外旅行时,工人可以选择使用自己的车辆(无需共同基金的授权)。
    • 在居住地内出行,无集体公共交通工具的,仅补偿私家车费用。在这些情况下,必须事先获得共同基金的明确书面授权。

赔偿金额

  • 如果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赔偿将以最经济的价格支付车票总额,并且仅在出示费用证明(车票或发票)时支付。
  • 如果使用私家车,费用补偿金额将仅根据里程计算,费率为0.19欧元/公里。

到期日

如果因职业风险和参加体检或评估而产生医疗保健,则获得交通费用补偿的权利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到期(TRLGSS 第 54 条)。

申请及提供文件

  • 差旅费补偿请求必须通过官方互惠基金表格(可在我们的任何中心或我们的门户网站上获取)提出。
  • 如果申请由受益人以外的人提交,您必须提供受益人的书面授权以及双方的 DNI/NIE 复印件。
  • 每项需要补偿的费用都必须附有可核实费用日期和金额的证明(机票或发票),但使用私家车产生的费用除外(不需要任何证明)。

因此,使用个人交通名片卡(月券)或任何其他无法核实费用发生日期和应赔偿金额的方式产生的费用将不予赔偿。

  • 需要明确书面授权且来自互惠基金外部其他组织的交通费用必须附上。
  • 前往 Mutua 以外的中心的旅费必须附有该中心出具的出席证明,注明出席咨询或治疗的日期。
  • INSS 要求的出庭差旅费必须附有该实体的预约证明。

如果在每种情况下未提供所需文件而要求赔偿的差旅费将不予支付。

同伴

仅当患者的交通需要同伴的帮助并且事先获得 Mutua 医生的书面明确授权时,交通费用才会通过普通交通方式支付给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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