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1 月 1 日起的职业意外险新缴费率

法规
Autor
Fraternidad-Muprespa
   

第八条最终规定 12 月 23 日第 26/2009 号法律 2010年国家一般预算批准新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分摊比例,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 这个新利率最重要的新颖之处在于 职业“c”被删除其中涉及暂时残疾或中止雇佣关系的工人的缴款,适用与公司各自经济活动相对应的费率,以及 职业“b”的适用范围减少仅供贸易代表使用。
  • 该税率将适用于结算期与 2010 年相对应的缴款:截至 2010 年 1 月结算的公司(2010 年 2 月入账)和截至 2010 年 1 月结算的自营职业者(同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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