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监管总局 2022 年 7 月 4 日的决议,修改了 2021 年 8 月 3 日决议的附件和其他问题的模式,该决议规定了对社会保障共同合作者适用系数的条款,用于管理因联营公司雇用工人的常见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暂时残疾的经济福利。
由于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建立新系数,并考虑到互助保险公司必须着手准备 2021 财年账目之日,无法获得与应用新系数所产生的缴款相对应的信息,根据本总局 2022 年 3 月 8 日的决议,符合应用相应附加系数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提交被推迟,直至这些实体提供其账目,从这个意义上修改了上述 2021 年 8 月 3 日的决议。
2022年3月8日的决议还预计需要修改2021年8月3日决议附件的模型1至模型7,以使其内容适应所应用系数的变化。
此次修改主要影响模型6,旨在反映2021年授权的临时金额根据不同系数进行规范化,这些系数应根据每个时期有效的系数应用于一年中的每个时期。
同样,对于其余的模型,也需要修改其内容。
Fecha sentenc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