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确认该雇员试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失业金,但所采取的行动并不被认为是鲁莽的。
它解决了上诉向工人提供法律代表 巴塞罗那第二社会法院的判决的 日期 2023 年 7 月 3 日 (解雇诉讼,案件编号309/2021),被被告公司及FOGASA提起上诉。
该工人以无限期合同提供服务,是一名清洁工,但正在休假。 请假为了照顾家庭成员自2019年12月16日起直到2020年4月20日,一直延续到2021 年 3 月 22 日.
他 2021 年 2 月 15 日,该工人通过 WhatsApp 向被告发送了一条消息,其中她表示:“P 出于新冠病毒和健康的原因,对我来说,最好保持失业状态。”此外,他还询问该公司“ “是否有可能整理我的失业文件。”该公司回应“ 你必须回到你的岗位;如果你不能回来,你必须自愿离开。”工作人员告诉他们,“ 由于工作进展不顺利,他希望能与他们达成协议。如果自愿辞职,他将无法从失业中受益,他会向他们发送公司成立信,希望他们改变主意。”
他 2021 年 2 月 15 日,原告寄出了复职信,第二天,公司通知她复职后将在哪个工作中心工作。 3 月 12 日,公司向他发送了一份新的通讯,通知他最初指定的中心发生了变化。鉴于此,原告要求与经理预约3月22日。该公司通知他必须在他注册成立之前交付个人防护装备,并安排在22日早上开始他的一天之前交付,并推迟了3月29日与经理的约会。
原告 2021年3月22日没有去分配给他的工作中心,也不在接下来的几天里。 2021年3月29日,他通过电子邮件沟通“ 我从未向公司申请过自愿休假,就我而言,合同发生了重大修改,日程安排和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我已经通过电话通知他,这些变化对我来说进展不顺利(……)”
他 3月30日,公司办理社保提款说明撤回原因 志愿者当天,这名工人发了一条WhatsApp消息,解释说这不是放弃工作,而是缺勤。
他 社会法庭考虑到所进行的证据表明其意图为了获得失业救济金而引发纪律解雇,发现自己存在不被容忍或保护的欺诈行为,因此驳回了索赔,并赦免了索赔索赔的共同被告,并以鲁莽为由对原告处以 200 欧元的罚款。
他 资源曾经为了目的除了评估罚款的来源之外,还要确定宣布解雇不公平是否适当,或者相反,是否是工人因缺勤而辞职或放弃工作。
这 法理学原则一直指出,要使休假被视为自愿,工人必须通过与雇主的口头或书面沟通,明确或默示地表达其意图。此外,有人指出,工人辞职并不需要正式的意愿声明;您的行为毫无疑问地表明您决定终止雇佣关系就足够了。在这种情况下,该工人表示她不想重返工作岗位。
他 TSJ确认了下级法院的裁决,指出这是辞职,而不是不公平解雇。该工人明确表示不打算复工,而且她并不是孤立复工,而是坚持复工。他们的目的是与公司勾结,以欺诈手段获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
关于所施加的制裁对于原句中的鲁莽行为,考虑到该行为是鲁莽地进行的,这意味着需要为对方支付一系列费用, 房间 考虑到根据《LRJS》第 75.4 条的规定,考虑到无论原告的主张是否可靠,都不认为可以根据该条款要求的条款将其归类为鲁莽行为,因此不认为存在确定此类制裁的情况。考虑一下“ “没有事实证明表明已经进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调查。”
失败的: 该工人的上诉得到部分维持。鲁莽行为的罚款被取消,并认为该工人的自愿解雇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