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意外事故的新缴费率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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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ternidad-Muprespa
  职业意外事故的新缴费率  

12 月 23 日第 2/2008 号法律第 13 条最终规定 2009年国家一般预算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在 BOE 上发布,修改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缴费率。

这一修改不仅影响表一(经济活动)和表二(职业)中设想的税率,而且还影响表一的内容,因为新的 CNAE-2009 已采用,该新方案将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

此费率将适用于结算期与 2009 年相对应的缴款:

  • 2009 年 1 月开始清算的公司(2009 年 2 月进入)
  • 截至 2009 年 1 月结算的自营职业者(同月收入)。
表一。 (经济活动)
表二。 (职业) 
摘自 200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的 BOE 第 309 号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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