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对试用期持续时间的规范,表示为 “按照协议”它侵犯了工人了解确切期限的权利,使合同条款无效,并将终止合同归类为不公平解雇。
统一学说的诉求得到解决针对马德里高等法院社会法庭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的裁决(建议书第 679/2022 号)提起,针对马德里第七社会法院 2021 年 1 月 28 日发布的裁决(第 1090/2021 号命令)提起。
原告纳西索先生,自2021年8月31日起担任保安。 他的雇佣合同第三条表明: “按照协议约定试用期”.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知 Narciso 先生终止合同,影响如下: 2021 年 9 月 24 日,声称尚未通过试用期。这一决定是根据《工人法》第14条和《国家保安公司集体协议》第13条规定的,规定业务保安人员的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
在实例中,社会法院驳回了 Narciso 先生提出的解雇请求,免除了公司所提出的请求。该判决已被上诉 向马德里高等法院社会法庭提交请愿书,该法院还驳回了上诉,确认了下级法院的决议,认为在允许的最长试用期内(少于两个月)传达的合同终止是有效的,并且符合适用的规定。因此,他认为本案不存在侵权行为。
工人,通过其法律代表, 提出上诉认为上诉裁决与最高法院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参考裁决(rcud.3340/2019)存在矛盾。
财政部发布了一份有利于该工人上诉的报告,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宣布纳西索先生的解雇不可受理。该公司被勒令在同等条件下恢复该工人的工作,或按照每年补偿33天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119.05欧元的赔偿,不足一年的期间按整月按比例分配,最多每月支付24个月。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有效性上。 按协议”.《工人法》第14条和《国家私营保安集体协议》都允许业务人员有最多两个月的试用期。
最高法院遵循既定原则,维持上诉,并裁定未具体确定试用期的期限侵犯了工人的权利并产生了法律不确定性。工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期限,而不仅仅是作为集体协议的一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