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了一项有趣的裁决,该裁决涉及一名工人所遭受的工伤事故,该工人将一份受雇工作作为厨师,另一份工作在针对自营职业者的特殊制度中作为建筑工人。
该诉讼是一项应急决定,由国家社会保障机构和共同基金进行。第一种认为,工作事故的意外事故也应适用于一般制度中作为厨师的活动,在互助保险的情况下,评估则相反,考虑到适当的意外事故是作为雇员的活动的非工作事故。
奥维耶多第六社会法院支持了 Mutua 的主张,因此 INSS 宣布并正式提出上诉,理由如下:
社会保障总局 1973 年 6 月 11 日和社会保障监管总局 1996 年 4 月 7 日的两项决议规定,在某种自营职业活动中发生工伤事故,如果 工人同时,他被注册为 工人受雇,即在多项活动中,将在两项活动中给予工作事故处理,除非其中一项活动没有考虑对职业意外事故的保护,或者如果其保护是自愿的,则 工人没有选择它,在这种情况下,它将被视为常见病因。
为了支持这一论点,他引用了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的裁决。 4664/2015,7 月 13 日。
失败的: 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INSS不影响就理论统一提出上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