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成立。第 3034/2023 号法律涉及在相关期间提供劳务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确定谁有责任证明工资的支付。
卡斯蒂利亚-拉曼查高等法院社会庭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发布上诉编号 825/2019 的上诉裁决,驳回了工人提出的上诉。该裁决确认了一审裁决的条款,驳回了工人要求收回各种工资金额的索赔。
卡斯蒂利亚-拉曼恰高等法院社会庭做出裁决的依据是,根据一审裁决,并在评估了所提供的不同证据后,工人无法证明存在所主张的工资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根据民事诉讼法(LEC)第217.2条的规定,举证责任落在原告身上。
上诉提出了违反《工人法》第 4.2.f) 条和第 29.1 条的指控,认为适用《劳动法》第 217 条规定,在工人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公司有责任证明工资支付。根据这一推理,由于缺乏证据支持支付所主张的报酬,因此应对诉讼中提出的请求进行估计。
为了支持这一立场,援引卡斯蒂利亚-拉曼恰高等法院同一社会法庭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上诉号 899/2019 的裁决。
法院面临的问题是根据《社会管辖权管理法》(LRJS) 第 219.1 条的规定,确定有争议的裁决与对比裁决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这种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比的判决涉及同一被告公司的另一名工人,他在本案中担任原告的助手。两名工人在同一劳动法庭提起了类似的诉讼,要求在同一时期内获得相同的报酬,理由也相似。
两人都为被告建筑公司工作,参与马德里自治区的多个项目。一个是军官,另一个是他的棋子。两人撤回了对主公司的索赔,仅维持对他们受雇的公司的诉讼,直至 2014 年 7 月 14 日雇佣关系终止。诉讼要求支付 2017 年 5 月、6 月和 2017 年 7 月 14 天的每月付款,以及 2017 年 6 月和 12 月的额外工资以及未休的假期。
两起诉讼由同一社会法院审理,社会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两案适用相同的解决方案。
上诉裁决认为原告无法证明未支付索赔金额,从而确认了这一裁决。相比之下,参考裁决接受了另一名工人的上诉,并认为根据举证责任规则,被告公司应证明其履行了付款义务。
尽管事实、主张和基础相同,但在适用《刑法》第 217 条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时,判决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对比判决表明,一审法院侧重于对主公司索赔的债务进行推理,而没有深入分析对两名工人的雇主公司的索赔。
随着针对主公司诉讼的撤回,裁决中关于适用LEC第217条法律后果的矛盾变得明显。统一这一学说是要解决的目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被告公司未提出任何书面质疑,检察院赞成受理上诉。
失败的: 维持工人针对卡斯蒂利亚拉曼恰高等法院社会分庭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作出的裁决提出的统一原则上诉,随后应工人的请求,在工资保障基金的介入下,针对 Construcciones y Obras Públicas Toletum, S.L.、Vertebr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 提出索赔要求。
结婚并废除上诉判决,并以支持原告提出的上诉的方式解决恳求辩论,仅谴责Construcciones y Obras Públicas Toletum, S.L.公司向原告支付6,318.10欧元以及根据第10条规定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 29.3 东部时间。没有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