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科鲁尼亚高等法院社会法庭宣布,对一名从雇主家中偷窃的家庭佣工进行录音是非法的。我们面临着最近裁决中经常讨论的一个话题: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放置监控摄像头吗?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必须告知员工正在录制的摄像机的存在。这句话告诉我们的是,一个人实施犯罪的证据 工人 通过监控摄像头获得的信息无效。测试无效的原因是,雇主没有通知工人安装了这些摄像头,也没有放置表明这一情况的徽章,这是宪法法院在2016年3月3日第39/2016号裁决中规定的要求。
在我们今天要评论的裁决中,我们面临着家庭佣工与其雇主之间的纠纷。他们怀疑该员工偷了雇主孩子的存钱罐里的钱,并安装了摄像头,证实该员工确实在偷钱,共挪用了700欧元,该员工因此被纪律解雇。
法院宣布通过摄像机获得的图像非法,但确认了解雇的根源。该案基于雇员的供述,她承认自己拿了钱,但辩解说,她这样做是为了在到家之前为雇主购买商品,并用自己的钱支付,并声称该协议是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达成的。雇主否认这一点,举证责任落在雇员身上,因为她无法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
尽管所提供的录音并未被视为事实证据,但地方法官同意雇主的意见,并宣布由于雇员的严重和有罪行为而解雇是适当的。
失败的:法院驳回工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