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许可证扩大到非受抚养人会导致滥用,而费用由雇主承担。
2021 年 6 月 30 日, 集体冲突需求国家法院社会法庭(第 204/2021 号命令),其中要求 “(……)宣布工人有权享受 35 小时陪同父亲或母亲的医生的权利,而无需他们负责工人或依赖工人,因此,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必须做出并通过此声明。”
2021年10月21日,国家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工会的诉讼请求 科奥,工会遵守的 ELA、FI-USO、UGT 和 CSIF,免除被告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
该公司受联络中心协议管辖,协议第 28.2 条规定:“ 工作人员有权每年使用最多 35 个带薪小时参加社会保障医生的咨询,并且必须尽可能多地发出通知并提供适当的理由。然而,受影响的人将在可能的情况下尝试将就诊时间调整为休息时间。”
此外,该公司还商定了一项平等计划,其中包含以下措施:“《联络中心CC》第28.3条中提到的社会保障年度35小时有偿医疗援助计划将扩大到所有公司人员,并将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负责该工人的家属,以及配偶或同居伴侣,如果他们需要陪同进行适当合理的医疗检查(……)”。
如果工人的父亲或母亲没有受抚养人,公司不允许使用 35 小时的陪伴.
在 FS-CCOO 正式提出的上诉中,一方面,艺术的c)节阐述了几个原因。 LRJS 第 207 条因违反判决或程序行为规则而违反审判的基本形式;另一方面是对艺术的侵犯。 218.2 LRC,由于上诉判决缺乏动机,未进行辩护。
在 CSIF 正式提出的上诉中,据称违反了适用于解决辩论问题的法律制度或判例规则。 (《LRJS》第 207 e 条)。
在 USO 正式提出的上诉中,一方面,违反了艺术的c)节。 LRJS 第 207 条违反审判的基本形式 (...) 和第 207 条。 218 LEC 和 Art 120.3 CE,认为该判决缺乏动机;最后,违反适用于解决争议问题的法律制度和判例规则(《民法典》第 1281 条第 3.1 条、3 月 22 日关于男女有效平等的组织法 3/2007 第 4 条,以及对 2018